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和《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局辦公室牽頭有關處室、單位對2024年10月31日前我局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為保證清理成效,現對清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擬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河南省林業廳關于核準部分從國外引進的野生動物為河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通知》(豫林護〔1997〕57號)等40件(見附件1)。
二、擬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河南省林業廳關于開展退耕還林工程管理實績檢查工作的通知》(豫林文〔2003〕72號)等9件(見附件2)。
三、擬修改的規范性文件:《河南省林業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生態公益林護林員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林補〔2012〕197號)1件(見附件3)。
擬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正式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自清理決定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修改。
意見反饋截至時間為2024年12月5日,逾期視為無意見。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緯五路40號省林業局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2.電子郵箱:faguichu202@163.com
3.電話:0371-65981603
2024年11月26日